专业计划
培养目标:
主要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重点面向金融基层、面向操作与管理、面向业务第一线的应用型、实践性高级专门人才。
适用对象:
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人员,及对本专业感兴趣的人员。
入学资格: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入学水平测试:
由省级电大组织实施,在学生注册前进行。
主修课程:
西方经济学(本)、现代货币金融学说、保险学概论、金融统计分析、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金融理论前沿课题、公司财务、金融法规等。(仅供参考)
修业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中央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最低毕业年限不低于两年半。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学位取得:
符合学位申请相关条件: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通过学位英语相关考试(北京地区学员通过北京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位英语统一测试,取得合格证书;其他地区学员通过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人教育英语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具体要求参见中央电大与学位授予高校共同制定的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毕业可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金融学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2.具有从事金融业务实际操作的能力;3.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较强分析、解决金融业务和技术问题的能力以及组织管理能力;4.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注:本专业为湖北开放大学国开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