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计划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胜任文化、宣传、教学、管理等工作,具有较宽阔的文化视野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良好的汉语言文学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适用对象:
在新闻出版部门、学校、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评论、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文化、宣传方面的实际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及对本专业感兴趣的人员。
入学资格: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入学水平测试:
由省级电大组织实施,在学生注册前进行。
主修课程:
语言学概论、中国现当代文学专题、汉语专题、20世纪外国文学专题、中国古代文学专题、文论专题等。(仅供参考)
修业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中央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最短毕业年限不低于两年半。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学位取得:
符合学位申请相关条件者,可申请武汉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具体要求参见中央电大与学位授予高校共同制定的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毕业可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关于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以及新闻、历史、哲学、艺术等学科的相关知识;3.具有文学修养和鉴赏能力以及较强的写作能力;4.了解我国关于语言文字和文学艺术的方针、政策和法规;5.了解本学科的前沿成就和发展前景;6.能阅读和检索古典文献,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注:本专业为湖北开放大学国开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