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计划
一、培养目标及规格
本专业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毕业生能从事本专业工程结构的设计、建造和管理,具有初步的应用研究和开发能力。
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
1.深入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一般土木工程结构的设计和施工的综合管理能力,以及试验研究能力;
3.获得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初步训练;
4.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以及在土木工程领域获得前沿知识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能够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6.具有计算机应用的基本能力。
在身体素质方面:身体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二、专业方向
土木工程专业设三个方向:建筑工程方向、建筑管理方向和道路桥梁方向。
三、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
1.教学计划中设必修课、选修课和综合实践环节。必修课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执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限选课由中央电大统一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提供教材和教学服务。
2.选修课建议在本教学计划中选择,其中应含有1~2门其它方向的课程,中央电大尽可能提供服务。
3.试点单位必须按要求组织完成课程的实验、大作业,凡未完成或不及格者,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4.综合实践性环节由中央电大制定统一的教学大纲,由试点单位组织实施,不得免考。本专业学生必须参加的实践性环节有: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中央电大将对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必要的检查,以确保教学质量。
5.本专业安排毕业设计(论文)8周,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题目和方式可以多样化,选题要符合教学要求,并尽量选择与实际任务相联系的题目。中央电大将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情况和毕业设计说明书进行抽查。
四、修业年限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 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
中央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
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为 71学分。
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工学科学士学位。
注:本专业为天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本科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