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计划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一)专业培养规格
专科,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广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较系统的汉语言文学知识和一定文学理化素养又具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较宽阔的文化视野和不断创新能力,毕业后能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文化部门等胜任文化、宣传、教学、新闻、管理等实际工作,综合素质良好的,重点面向基层的实用型汉语言文学高级专门人才。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6个模块,分别是: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实践课。
三、课程设置
(一)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9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9学分。
统设必修课:开放教育入学指南、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英语Ⅰ(1)、英语Ⅰ(2)。
(二)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15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8学分。
统设必修课:现代汉语(1)、现代汉语(2)、文学概论、基础写作、应用写作(汉语)。
(三)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24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9学分。
统必修课:古代汉语(1)、古代汉语(2)、中国当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B)(1)、中国古代文学(B)(2)、外国文学。
(四)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4学分。
(五)通识课
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
(六)本专业实践课包括毕业实习(汉专)和毕业作业,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七)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选修课中的统设服务课程和自开课程,中央电大将尽可能为地方电大提供多方面的教学支持服务。
(八)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九)相似课程不宜兼修,如果兼修,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
(十)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9学分
专业基础课:18学分
专业课:24学分
专业拓展课:0学分
通识课:2学分
实践课:8学分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6学分。
注:本专业为哈尔滨开放大学国开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