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计划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一)专业培养规格
专科,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建设我国和谐社会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掌握我国社会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和社会实践研究技能;能够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6个模块,分别是: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综合实践。
三、课程设置
(一)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9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2学分。
统设必修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英语I (1)、计算机文化基础。
(二)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1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8 学分。
1.统设必修课: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工作政策法规。
2.选修课:社会学概论、管理学基础等。
(三)专业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19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7 学分。
1.统设必修课:个案工作、社会福利与保障、社区工作、团体工作。
2.选修课: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心理咨询与辅导、社会工作行政等。
(四)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4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6学分。
选修课:实用心理学、西方社会学理论专题讲座、专业证书课程、公共关系学、计算机图像处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基础等。
(五)通识课
国家开放大学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国家开放大学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的毕业最低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六)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专业见习、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实训、毕业作业,统设必修,由分部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七)统设必修课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
(八)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人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依次是:
(一)公共基础课:9学分;
(二)专业基础课:10 学分;
(三)专业课:19学分;
(四)专业拓展课:12学分;
(五)通识课:2学分;
(六)综合实践:11学分
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76学分,各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之和为63学分,各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之和为42学分。
注:本专业为哈尔滨开放大学国开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