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计划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一)专业培养规格
专科,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为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面向基层的应用型高等英语人才。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6个模块,分别是: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实践课。
三、课程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教育、商务两个专业方向。
(一)英语专业教育方向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学分。
统设必修课:开放教育入学指南、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选修课:大学语文。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42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52学分。
统设必修课:英语学习指南、综合英语(1)、综合英语(2)、综合英语(3)、英语听力(1)、英语听力(2)、英语听力(3)、英语阅读(1)、英语阅读(2)、英语阅读(3)、英语口语(1)、英语口语(2)、英语口语(3)、英语语法、英语写作基础。
选修课:英语语音、综合英语(4)、英语听力(4)、英语阅读(4)、英语口语(4)等。其中,英语语音与综合英语(4)在实施性专业规则中应定义为必修课。
3.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4学分。
英语教学法在实施性专业规则中应定义为必修课。
4.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24学分。
5.通识课
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
6.本专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英专)和毕业专项设计(英专),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选修课中的统设服务课程和自开课程,中央电大将尽可能为地方电大提供多方面的教学支持服务。
8.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9.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二)英语专业商务方向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学分。
统设必修课:开放教育入学指南、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等。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42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52学分。
统设必修课:英语学习指南、综合英语(1)、综合英语(2)、综合英语(3)、英语听力(1)、英语听力(2)、英语听力(3)、英语阅读(1)、英语阅读(2)、英语阅读(3)、英语口语(1)、英语口语(2)、英语口语(3)、英语语法、英语写作基础。
3.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0学分。
商务交际英语(1)、商务交际英语(2)、商务英语写作在实施性专业规则中应定义为必修课。
4.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最大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0学分。
5.通识课
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
6.本专业实践课包括社会调查(英专)和毕业专项设计(英专),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选修课中的统设服务课程和自开课程,中央电大将尽可能为地方电大提供多方面的教学支持服务。
8.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9.相似课程不宜兼修,如果兼修,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
10.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的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3学分
专业基础课:教育方向48学分;商务方向42学分
专业课:教育方向4学分;商务方向12学分
专业拓展课:教育方向4学分;商务方向4学分
通识课:2学分(不低于2学分)
实践课堂:8学分
本专业教育方向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6学分。本专业商务方向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6学分。
注:本专业为哈尔滨开放大学国开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