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计划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行政管理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和交通运输业务等方面知识,具有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素养和工作能力,能在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 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位目标:管理学学士学位。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7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 展课、通识课、综合实践、补修课。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1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0 学分。
(1)统设必修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英语Ⅱ(1)、英语Ⅱ(2)、计算机应用基础(本)、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2)选修课:学位论文指南'英语Ⅲ(1)、英语Ⅲ(2)等。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12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2 学分。
统设必修课:政府经济学、公共政策概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3.专业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为学分 20 学分, 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1学分。
(1)统设必修课:城市管理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行政学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领导学。
(2)选修课:交通管理与控制、道路通行能力分析、交通事故分析与处理等。
4.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2学分。
选修课:交通流理论、交通信息采集技术、交通电子应用技术等。
5.通识课
国家开放大学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此平台的课程适用所有专业;通识 课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 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巳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国家开放大学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巳注 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 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该类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毕业最低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分部根 据国家开放大学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补修课
补修课是指在注册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补修课学分是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修的学分和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补修课统一使用国家开放大学确定的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由国家开放大学推荐教材’提供相关教学支持服务。本专业(方向)需要补修的课程是: 政治学原理、公共行政学,共9学分。
8.本专业政府经济学、公共政策概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为学位课程。
9.统设必修课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 统一'教材、统一'考试。
10.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人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 得课程学分。
11.相似课程不宜兼修,如果兼修,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
12.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 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依次是:公共基础课:13学分;专业基础课:12学分;专业课:24学分;专业拓展课:4学分;通识课:2学分(不低于2学分);综合实践:8学分;补修课:8学分。
本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为71学分,需要补修的学分为8学分。本专业各模 块毕业最低学分之和为63学分,需要补修的学分为8学分。各模块国家开放大 学考试最低学分之和为45学分。
本专业学位申请的规则是:达到毕业要求,三门学位课程成绩都达到70分 以上(含70分),毕业论文成绩为良好,其他课程成绩及格,同时通过学位外语考试。详见本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注:本专业为哈尔滨开放大学国开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