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计划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金融学专业所要求的知识和素养,熟悉国家有关的金融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够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应用型、实践性专门人才。
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熟悉金融市场发展历程和状况,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学位目标:
经济学学士学位。
最低毕业学分是72学分,学生修满总学分,完成实践教学环节,达到培养目标和要求后,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注:本专业为新疆开放大学国开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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