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国开)
专业计划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胜任文化、宣传、教学、管理等工作,具有较宽阔的文化视野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良好的汉语言文学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能正确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语言、文学的基本原理,能较扎实地掌握汉语和文学的基础知识并具有相邻学科的有关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前沿成就和发展前景,具有较强的文学分析鉴赏能力和写作能力,能阅读和检索古典文献,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专业实行学分制,学生按规定取得毕业所需学分方可毕业。根据国家开放大学相关规定,新疆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专业教学规则。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达到72学分,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本科学历毕业证书。
注:本专业为新疆开放大学国开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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