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国开)
专业计划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具有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适用对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从事法务的工作人员,及对本专业感兴趣的人员。
注:本专业为内蒙古开放大学国开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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