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国开)
专业计划
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具有一定经济和会计理论知识和较强业务操作能力,能够理解财务法规,正确处理会计业务,能够编制会计报表并提出理财规划、适应会计岗位需要的技能型会计专门人才。
注:本专业为沈阳开放大学国开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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