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计划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一)专业培养规格
专科,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学前教育基本理论素养和相关教育技能,适应幼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胜任在学校、社区、家政等各种儿童教育场所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通过专业学习,毕业生应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与素养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自觉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有较好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人文艺术修养,掌握学前教育基本理论、方法与技能,具有先进的学前教育思想、教育反思精神和初步的教师专业成长能力。
3.具有一定的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与健康的体魄。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6个模块。分别是: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职业核心课、专业/职业延展课、通识课、实践课。
三、课程设置
(一)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6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 为6学分。
(二)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 为14分,模块最低设置为22学分。
(三)职业核心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 为24学分,模块最低设置为24学分。
(四)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 为3学分 。
(五)通识课
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
(六)本专业实践课包括教育实习(学前教育)和毕业作业(幼儿园教学活动设计与指导)、职业技能实训,统设必修,共11学分,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七)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
(八)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职和课程学分。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6学分
专业基础课:17学分
职业核心课:24学分
专业/职业延展课:0学分
通识课:2学分
实践课:11学分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6学分。
注:本专业为哈尔滨开放大学国开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