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计划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一)专业培养规格(学历层次、学制)
专科,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二)专业培养目标(相应学历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必需的行政管理知识,熟悉行政管理规范,了解一些相关的管理知识,重点面向基层的应用型行政管理专门人才。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六个模块,分别是: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实践课。
三、课程设置
(一)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9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9学分。
统设必修课:开放教育入学指南、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英语I(1)、英语I(2)。
(二)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1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4学分。
统设必修课:公共行政学、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基础。
(三)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21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0学分。
统设必修课:行政组织学、办公室管理、个人与团队管理、应用写作(汉语)、监督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四)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2学分。
(五)通识课
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
(六)本专业实践课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七)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
(八)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九)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9学分
专业基础课:13学分
专业课:26学分
专业拓展课:8学分
通识课:2学分
实践课:8学分
本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为76学分。
注:本专业为哈尔滨开放大学国开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