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计划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一)招生对象
具有高中学历(含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者。
(二)专业培养规格
两年制,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进程。学习年限最短两年半,最长八年。
(三)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 重点面向基层、面向业务第一线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
1.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求实、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的基本要求
掌握金融专业某个专业方向所必需的基础 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从事本专业某个专业方向的实际工作,具有分析、解决一般性金融业务和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分析、 解决本专业方向业务和技术问题以及初步的组织管理能力。
3.在身体素质方面
身体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7个模块,分别是: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延展课、通识课、综合实践课。
三、课程设置
金融(金融与财务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计算机应用基础、经济数学基础12、英语Ⅰ(1)、基础会计、货币银行学、统计学原理、政治经济学、职业技能实训(一)、金融企业会计、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企业金融行为、财务管理、个人理财、中级财务会计(一)、国际金融、经济法律基础、金融市场、经济应用文写作、社会调查(金融专)、毕业作业(金融)。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15学分
专业基础课:15学分
专业核心课:26学分
专业延展课:2学分
通识课:2学分
实践课:11学分
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6学分
注:本专业为哈尔滨开放大学国开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