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国开)
专业计划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行政管理专业所要求的知识和素养,能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管理领域从事管理工作的复合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公共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规范、行政管理程序、行政管理技能、依法行政等方面的业务基本训练,具备政治辨别能力、公共政策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和人才开发管理能力。
专业实行学分制,学生按规定取得毕业所需学分方可毕业。根据国家开放大学相关规定,新疆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专业教学规则。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达到72学分,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本科学历毕业证书。
注:本专业为新疆开放大学国开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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