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计划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行政管理学专业所要求的知识和素养,能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管理领域从事管理工作的复合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适用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及行政管理研究的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及对本门专业感兴趣的人员。
入学资格: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入学水平测试:
由省级电大组织实施,在学生注册前进行。
主修课程: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行政领导学、公共政策概论、政府经济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城市管理学、西方行政学说等。(仅供参考)
修业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中央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最短毕业年限不低于两年半。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学位取得:
符合学位申请相关条件:除学位课程以外的各科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通过学位英语相关考试(中央电大考试中心组织的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命题的学位外语考试);毕业论文(设计)达到良以上(含良)等。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申请武汉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具体要求参见中央电大与学位授予高校共同制定的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毕业可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2.具有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3.熟悉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4.具备政治辨别能力、公共政策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和人才开发管理能力;5.了解行政学的理论前沿以及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策划、组织、执行的实际工作能力。
注:本专业为湖北开放大学国开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