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计划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建设我国和谐社会需要的,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掌握我国社会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和社会调查研究技能,能够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人才。
就业前景
本专业的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领域比较广泛,可以在民政、劳动、教育、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以及企业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区矫正、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人事管理等工作。
专业特色:
社会工作专业重视基础课教学和实践能力培养,将理论与实践统一起来,在理论学习中思考实践的可行性,在实践中总结理论的本土化。秉着“学以致用”的精神,与各类社会团体、社会机构建立了联系,还拟与香港社会服务机构建立交流和学习关系,致力于帮助学生在实践中运用和发展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巧,培养良好的动手能力。针对专业特点,在课程设置和教学上加强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考试培训,支持和鼓励学生持“双证”毕业。
主要课程:
计算机应用基础、开放英语3开放英语4、社会学概论(本)、社会保障学(本)、社会心理学(本)、社会统计学、人类成长与社会环境、社会调查方法、西方社会学、社会政策、社会工作行政(本)、法学基础知识、残疾人社会工作、社区矫治、地域文化(本)、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毕业论文(社会工作)等。
修业年限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校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学生注册后取得的学分8年内有效。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72学分。学生按规定修满学分,且满足专业规则中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可授予国家开放大学学位。
注:本专业为深圳开放大学国开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