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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放大学2021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方案

来源:诚为径教育     时间:2021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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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放大学2021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方案


一、招生专业

2021年秋季开设开放教育专业47个(含方向),其中高中起点本科专业(方向)3个。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方向)15个。专科专业(方向)29个。

(一)本科专业(高中起点,3个专业)

会计学、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

(二)本科专业(专科起点,15个专业,含方向)

金融学、法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校管理方向)、行政管理、护理学。

(三)专科专业(29个专业,含方向)

行政管理、会计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电子商务、药学、护理学、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金融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方向)、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方向)、法律事务、物流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旅游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

 “一村一名大学生”专科专业(含方向):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乡村管理方向)。

新型产业工人培养与发展助力计划专科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用化工技术。

二、招生对象

(一)本科专业(高中起点)

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

(二)本科专业(专科起点)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本科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护理学专科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三)专科专业

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

2.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为医药卫生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严禁以国家开放大学、国家开放大学(湖北)以及湖北开放大学名义开展或变相开展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不得组织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兼读或套读国家开放大学各专业。

三、招生范围

(一)各教学点须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审批的办学层次及招生专业、方向,在各自的行政管辖区域范围内招生;

(二)开放教育教学点开设护理学、药学专业须征得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三)护理学专业仅限于黄冈、宜昌、襄阳、恩施、十堰、黄石阳新、荆楚学院、仙桃当地招生。其他地区均不得招收或者变相挂靠注册上述专业学生。

四、招生计划

各教学点2021年秋季招生专业和规模见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平台的招生计划管理。

五、招生宣传

各教学点要运用互联网思维,借助新技术新媒体,开发新渠道,创新招生宣传形式与内容,充分利用《我是国开人》招生年度宣传片和“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OUCZBZSB),加强招生宣传正面引导;

(一)我省以“国家开放大学湖北分部2021年秋季招生”名义发布招生信息。各市(州)电大及教学点要实事求是发布招生信息,不得发布模糊、虚假信息宣传误导学生;

(二)湖北开放大学将及时更新湖北开放大学网招生专栏,具体地址为:http://210.42.160.45/ddzsw/。在招生专栏中公示2021年秋季经国家开放大学批准开展开放教育的教学点及其招生专业,供教学点进行招生宣传和咨询使用。未经公示的教学点或其他单位不得开展开放教育招生活动;

(三)国家开放大学统一印制2021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宣传海报,市州电大应及时到省电大领取招生宣传海报并分发至各教学点,要在主要招生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统一印制的招生宣传海报;

(四)招生工作人员须以教育部、国开总部和湖北开放大学有关招生政策为依据,清晰明确解释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相关政策问题,做好招生咨询工作;

(五)2021年8月31日前将本校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及其他公示的全部招生宣传材料(纸质材料须提供原件;通过网站发布的宣传材料须汇总网址链接、页面截图及发布时间和持续投放时间,形成统一文档,加盖单位公章;手机端材料须汇总app名称、页面截图及发布时间和持续投放时间,形成统一文档,加盖单位公章)报省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六、入学资格审核

各市(州)电大及直管教学点按照国家开放大学要求,严格审核新生入学资格,各教学点须明确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具体职责,建立首审负责制,审核人接收审核材料并对其开展审核后,即成为该教学点的首审责任人,首审责任人须按照相关制度规程对受理的审核材料和相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要核实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做好学生基本信息录入与核对,确保上报学生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对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出具书面处理意见,并指导、跟踪办理遗留问题及后续事宜。

(一)入学资格复审时间

新生招生平台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1日。各教学点整理数据及相关材料时间为:2021年9月12日至9月13日,省电大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工作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15日;

(二)入学资格初审的要求

各教学点需明确告知学员:学员必须承诺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入学资格,一经发现有任何虚假材料提供,将随时取消学籍,不退回任何费用。

初审时,各教学点须认真核查学员入学材料,并由学生本人签字和教学点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要认真做好新生信息填报和核对工作,特别是本科报名学生原有专科学历信息的核对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有误而无法通过资格审核。各市(州)电大须对各分校教学点的初审工作进行检查,对于伪造学历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定要严肃查处。因入学资格审核环节未落实或者不严格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注册入学,而产生的教学、考试和毕业审核等环节问题引起学生投诉和法律诉讼的,国开总部和湖北开放大学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对相关教学点给予暂停招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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